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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督方式上体现从严要求

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对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组织部门必须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着眼点,摆脱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固有的思维方式,敞开思路,转变观念,创新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工作。

一要严把任前关,防止“带病上岗”,做到“清爽”就职。一是坚持任前征求职能部门意见。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应先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了解执行党纪党规、勤政廉政的情况,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坚持任前公示。提拔任职时,一律实行任前公示。要创新公示方式,更新公示内容,由“基本情况公示”转变成“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公示”,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受理,及时核实,严格把关,防止“带病提拔”。三是坚持任前谈话。任职前分别由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在秉公用权、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同时进行警示教育,做到预防在先,防微杜渐,确保新提拔的干部以“清爽的面容”进入新的岗位就职履新。

二要严把履职关,防止“带病作业”,做到“清正”履职。一是积极开展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切实规范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行为。二是坚持述职述廉制度,对述职述廉中发现涉及班子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对涉及个人的问题视情况及时告诫、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使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时时保持警醒。三是实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对通过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执法监察、干部考察、经济责任审计等渠道发现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涉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要求本人以书面形式向组织作出说明,并接受调查和核实。四是注重抓好考核与监督的结合。充分利用日常考核结果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对考核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同时严格实行干部试用期制度,对规定实行试用期的干部,要按期进行考核,能胜任的予以正式任职,不胜任的进行及时调整,促使他们恪守职责、遵守法纪、开拓创新、努力工作。

三要严把离任关,防止“带病离岗”,做到“清白”离职。一是在干部任职届满或需要调整职务时,认真考核考察,深入了解掌握任职期间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二是委托审计部门及时进行离任审计。要积极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时效,切忌放“马后炮”。坚持把离任审计结果和考核考察结果作为干部提拔或调整交流的依据,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要暂缓提拔或不予调整,真正发挥好审计把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