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县委书记程军主持召开了第21次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体县委常委会议组成人员以及相关县级领导,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方面要在认识上再提高,增强脱贫攻坚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特别是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工作,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存在应付思想,时刻把脱贫攻坚工作拿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上。
会议强调,脱贫攻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方面要在任务上再夯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增强工作针对性。特别是要抓好群众满意度、资料完备度、督查严肃性、工作连续性等四项重点,持之以恒地把目标任务推进好、扶贫措施落实好、长效机制建设好。要在方法上再创新,突出产业扶贫,认真总结脱贫经验、创新扶贫方式,积极推进光伏扶贫、金融扶贫等新的扶贫模式,增强群众造血功能。要在行动上再迅速,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迅速掀起扶贫新热潮。尤其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家喻户晓,贫困户对扶贫政策、收入构成“一口清”,相关驻村干部对驻村、组、户的情况“一口清”,集中精力做好考核评估准备工作。
会议要求,要在督查上再加强,县委、县政府将成立两个专项督查巡查组,不间断地进行逐村督查。对于在考核评估中出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包联干部责任、包联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所在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责任、联系县级领导责任。同时,县扶贫办要加强相关工作的培训、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通过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