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一阶段清理工作综述
日前,省委作出决定,对1978年以来制定的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至此,为期一年多的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第一阶段任务圆满完成。
集中清理:我省历史上的第一次
去年5月,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明确规定,党内法规制定机关应当适时对党内法规进行清理。随后,中央批准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党范围内开展清理工作,要求按照“由近及远、先上位后下位”的思路,集中清理两个层面的制度规定:一个层面是党内法规,就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另一个层面是规范性文件,就是虽然没有使用党内法规名称和体例格式,但包含法规性内容、具有党内法规效力、可以反复适用的党内文件。清理工作是一项基础工程,目的是摸清党内法规制度的“家底”、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协调统一,这有利于明确下一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方向、重点和着力点。
据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省委颁布了许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规范全省各级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但由于这些文件制度规定相对庞杂、新旧并存,存在着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同时,由于没有清理,造成有的规定滞后于实践发展和形势任务需要,有的规定同现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有的规定相互之间交叉重复、冲突打架。这既影响了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造成文件执行中的困扰。
根据中央要求,省委迅速作出安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去年8月研究出台了省委的《清理意见》,对集中清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是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个阶段是清理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前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工作到2014年12月结束。随后,成立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刘小燕亲自担任组长,省委办公厅牵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和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档案、保密等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在省委办公厅法规处,全面展开清理工作。
高度重视:党的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1978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要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对30多年的文件进行梳理甄别和研究审核,总结党内法规建设的经验和规律,为党的制度建设提供重要参考,可以说,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影响深远。
省委对开展清理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正永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询问工作进展。今年7月29日中央下发《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后,赵正永批示要求尽快印发执行,逐一认真清理。省委清理《决定》初稿形成后,他又亲自动手修改把关,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审议清理《决定》。
省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小燕始终把这项工作拿在手上。去年中央《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她迅即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抓紧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亲自组织起草和修改省委清理意见。清理工作全面启动后,她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三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程指导清理工作,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作为清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部门,省委办公厅主动承担、积极推进。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会民指导协调、督促督办。为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省委办公厅编印《清理工作手册》等资料,对全省相关人员进行辅导培训,还调剂办公用房、列出专项经费、配备办公设备,从相关单位抽调业务熟悉、认真负责的同志,岗前培训、集中办公、具体实施。
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是这次清理工作的一个特点。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自觉把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提出具体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靠前督导、狠抓落实,在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保证了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始终牢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政治责任,克服了许多生活困难,自觉加班加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热情投身工作。
严谨细致: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清理工作集政治性与科学性、历史性和现实性于一体,一旦清理结果有误,将直接影响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唯有程序严格、反复研究、精益求精,才能拿出准确的清理意见。记者从省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这次清理有收集检索、研究审核、上报审批、发布决定、文件汇编等五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要求,可以说指向清晰、环环相扣。
针对清理工作年代跨度大、数量多等特点,在收集检索环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清理要求,多次深入省档案馆资料库,逐一查询30多年的文件登记目录和卡片,查阅文件和底档10200多件,扫描、打印、编目和校对文件2100多件。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分三次逐一集中研究甄别录入的文件,最终列入清理范围946件,涉及研究审核单位52家。
具体组织实施这项工作的负责人说,清理工作是一项战略工程,审慎稳妥提出意见是关键之关键。在研究审核中,他们坚持三级审核制度,首先是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其次是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再是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工作人员突出修改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注意把握省委清理意见与中央清理决定和修改目录协调一致,审核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起草的文件时统筹考虑各部门意见,规范同一类事项的不同文件实行留新废旧,确保上下、左右和前后都一致,努力使清理意见准确无误。
为了切实减少修改后的发文数量,这次清理还对省委多次下发的有关外事、接待、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文件进行了归类整合,每一类只将少数必须修改的文件列入修改,同类其他文件列入废止,废止文件中个别有用内容在拟修改的文件中予以体现。
夯实基础:法规制度更具生命力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的重要环节,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决定》,1978年以来我省制定的946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472件废止,266件宣布失效,208件继续有效,其中26件将作出修改。
——废止的文件占清理总数的50%。这些文件,或同现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或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或制定所依据的中央文件已经废止,或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
——宣布失效的文件占清理总数的28%。这些文件,或调整对象已消失,或适用期已过,或制定所依据的中央文件已失效。
——继续有效的文件占清理总数的22%,这些文件,或内容不存在问题,或文件内容虽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影响继续执行,或需要进行修改、但时机尚不成熟。
工作人员说,“通过这次集中清理,有效解决了过去文件中存在的‘明伤’和‘硬伤’,必将为加快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党内法规执行力度奠定坚实基础。”他们还说,党内法规清理是一项全新任务,探索性和开创性很强,在工作中形成的边总结实践、边升华做法、边规范制度的经验,为以后的清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立清理工作制度,是这次集中清理的又一成果。今后,省委将每5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定期拔掉“稻草人”、防止“破窗效应”。同时,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将进行“检视”,进行即时清理,避免新旧制度规定冲突,积极构建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据介绍,省委还将完善制度实施后的评估机制、督查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强对文件落实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