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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开设廉政账户  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

县法院坚持把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线,创新思路措施,把各项廉政要求落实到司法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着力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的落实,为进一步规范干警廉洁办案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更加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扎实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工作,构建具有澄城法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他们开设廉政账户,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

近日,该院在澄城县联社营业部开设廉政账户,并向法官干警公示。告知法官干警如收到不应收又无法退还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的折价款等可直接存入廉政账户。法官干警可以向廉政账户办理缴款,也可以直接向纪检监察部门缴款,由纪检监察部门开具收款凭证后,上缴廉政账户。廉政账户由该院监察室等部门共同管理,收缴的款项按财务管理规定办理。

该院要求法官干警对于当事人送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的折价款,坚决拒收,主动退回。确属无法退回的,应及时、主动、全额上缴廉政账户。对于收受的款项和实物要在收受后5日内上缴。凡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如数上缴廉政账户的,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在案件调查涉及时,经核对本人提供的廉政账户存储回执单或收据,可不作为违法违纪问题追究。

这一举措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观念,将鼓励广大干警通过廉政账户保护自己,是一种体谅人性弱点的做法,会有助于法官干警的自我完善,在法院队伍中筑起一道廉政风险防火墙。(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