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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四个加强”传递廉政正能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肃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做好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澄城法院提前部署,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廉洁过节。

加强制度约束。澄城法院坚持教育在先、规范在前,先后转发最高法院、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关于春节期间的纪律要求,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加强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严明的制度和规定约束党员干警廉洁自律。

加强廉政教育。利用各种会议,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等规定,提前对全院法官干警进行了思想教育,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求干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扎实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有关要求,本着文明、健康、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

加强严禁监管。该院要求法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严禁收受和赠送“红包”、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或基层法庭到院机关进行走访、看望、慰问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为了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由澄城法院纪检组牵头,组织廉政监察员对各庭室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春节,促进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把群众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的司法环境。(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