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综合执法局利用上午一小时学习时间,由副局长白孝林组织带领全体执法人员共同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做到先学一步,先思一步,进一步提高单位人事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能力。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第一部规范化条例,标志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迈入规范化进程。《条例》中对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和培训、奖励和处分等人事管理主要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
白孝林特别强调人员日常考勤问题,要求大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水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我县城市建设和土地市场秩序。
通过学习,全体人员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珍惜现有工作岗位,履职尽责,争当表率,为综合执法局的全面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