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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

近日,澄城县法院党组成员和全体庭室部门负责人认真收听收看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四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会议精神,制定了六条措施,要求全院干警同心聚力,真抓实干,确保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工作中去。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学习领会闫庆文院长辅导报告的基础上,定期开办专题讲座,系统解读全会精神,邀请专家学者对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讲解,帮助干警全面学习、深刻理解、系统把握四中全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全体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的精神上来。

二是坚持学习先进,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学习司法改革试点省市法院经验,以政治建院、人才兴院、以制治院、科技强院、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为目标,在全院干警中迅速在全院掀起新的学习高潮。继续加强法院干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班子成员要带头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建立健全各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教育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明明白白办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通过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法院和人民法官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要切实把服务全县党政工作大局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实现。

三是坚持科学用人,激活队伍创造力和战斗力。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范议事程序和内容。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实现重大事项和干部提拔、任用等决策程序的公开化、民主化,坚决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办事,坚持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组织考察、酝酿、集体讨论决定等有关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注意把好推荐关、考察关,保证在最大限度内选准人、用好人,把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年纪轻、专业知识水平高、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干部带上工作岗位,增强法院的活力和工作战斗力。同时要强化对班子的监督,促使班子真正做到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自觉以“三个经得住(即政治上经得住考验、廉政上经得住审计、生活上经得住检验)、三个管得住(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为任职标准。通过科学的用人机制,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提升干警的创造力和战斗力。

四是围绕司法为民,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的纠正“四风”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干警的为民意识,确保司法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坚定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司法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增强司法亲和力,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总体要求,立足审判职能,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大调解”为抓手,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全面推进,促使争先创优的奋斗目标早日实现。

五是落实“一岗双责”,确保队伍纯洁。要坚持“三个至上”,大力推动公正法院、高效法院、和谐法院、清廉法院、爱民法院等建设,争做爱民法官、亲民法官、忠诚法官,建立一支讲政治、高素质、抓工作、求实效的队伍。落实“一岗双责”,重点抓好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把廉洁自律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坚持做到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各项廉政规定,既要带头学习,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又要带头督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做贯彻执行“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的规定的典范,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继续坚持每年院长与分管副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副院长与业务部门负责人也要签订廉政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管好、教育好本部门的人员,充分发挥制度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综合监督作用,使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法官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加强对重点岗位、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财务、审判、执行等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和严格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程序,从根本上杜绝徇私舞弊、牟取私利现象的发生。特别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为民宗旨。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紧密相结合,要从点滴做起,切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经费标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公务警务车辆的管理,杜绝公车私用。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对财务执行工作的监督。四是严格遵守诉讼时限,缩短非审限用时。五是进一步规范诉讼程序运行,加强对案件从立案到审理,从宣判到送达,从执行到归档一系列流程的规范,把流转环节减到最少,把流转时间压到最低,把办案质量提到最高,确保案件及时、规范地完成全部流程。要加强和改进庭审作风,把庭审作风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庭审监控系统,实行院领导旁听庭审制度,从庭审着装仪表、严禁庭审接听电话及抽烟、庭审用语等方面对干警的履职行为进行规范,使法院干警严格遵守司法礼仪,时刻注意言行举止,从细微处着手,处理好各项细节,让老百姓从法官庄严规范的庭审活动、热情周到的工作态度、细致踏实的工作作风中感受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效,强化案件评查和质量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坚决纠正法官在庭审中举止不端庄、言语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以及使用通讯工具、在审判席上抽烟、随意离开审判席等问题,维护庭审的严肃性,树立国家审判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对违反法院干警上下班制度、着装制度者将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将干警出勤情况与干警、庭室的年度考绩挂钩,由院政工科、监察室负责监督落实,自觉接受当事人、群众对干警言行举止、服务质量的监督,提高整体形象。(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