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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约谈制度”力促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

为切实增强各级党建责任人抓党建的责任意识,针对当前各单位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责主业意识不突出、举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澄城县推行抓党建工作约谈制度,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

明确约谈对象。党建约谈主要是针对各级党建责任人,包括各单位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党支部(总支)书记。针对落实党建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约谈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党工委书记约谈党支部(总支)书记,指出差距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细化约谈内容。明确党建工作约谈内容,对在党建工作中存在以下八方面问题的党委书记将被约谈:一是党建考核和重点专项考评排名靠后的;二是《党建目标责任书》落实不力或重点党建工作推进缓慢的;三是党建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是党建工作明察暗访中被县或县级以上点名批评或通报的;五是党建工作要求整改但未按照上级要求或整改不到位的,六是班子不团结、工作互相扯皮、影响工作进展的;七是工作中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在社会上有不良反映的;八是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规范约谈程序。约谈前,由县委组织部或各党委发出约谈通知,明确约谈对象、约谈内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等。约谈时,由专人记录谈话内容,填写《约谈记录表》,并将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书面反馈约谈对象。约谈一般采取个别约谈的方式,也可实行集体约谈。

突出约谈实效。县委组织部或各党委将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核,对约谈后整改落实仍不到位的,将进行二次约谈,并列为重点管理对象,追究相关责任。受到两次约谈以上的党委,年度党建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约谈情况将纳入党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及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刘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