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整体质量,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员发展有关最新精神,2013年,赵庄镇发展党员工作总体要求:突出重点、严把质量、改善结构、严格程序、均衡发展。
一是落实责任,各党支部书记为入党积极分子第一责任人,要采取经常性教育、个别谈话和集中培训等形式,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增加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教育,了解党的知识,熟悉党的历史。入党介绍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培训,严禁临时突击介绍。
二是严把质量,各村不得发展在校学生为党员,年龄超过50周岁的原则不发展。凡入党动机不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不够一年,近年内因打架、赌博或其他非法活动受过公安机关处理过,或去年以来组织参加非正常集体上访的,计划生育超生处理不到位的,党的理论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发展为党员。现任村委会成员,平时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不参加镇上的有关会议,失误较多或闹不团结的,亦不得发展为党员。
三是严格程序,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规程,把好审查关、培训关、政审关、考察关、公示关等关键环节,统一将确定的发展党员人选材料及时报送镇党委办,经镇党委考核后,进行审查、筛选、审批。6月10日前将确定的重点发展对象的材料(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政审材料)上报镇党委办,镇党委办统一组织拟发展对象理论考试;6月25日前将考试合格的材料规范完善后,上报镇党委办。(赵庄镇党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