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创先争优活动月报制度的通 知
各基层党(工)委: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加强联系协调,畅通工作信息交流,经研究决定建立创先争优活动月报制度,现就材料报送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抄报、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材料,包括工作安排、领导讲话、工作亮点、典型经验材料、活动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重要建议与意见、工作总结等上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2日前上报一次当月创先争优工作情况,包括负责同志抓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领导小组成员深入联系点情况;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建议等。
3、上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崇赵飞 电话:6869065
邮 箱:cccxzyb@163.com
中共澄城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