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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对照通知中检查内容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的各项准备。

一、提高认识。各基层党(工)委要以这次党费检查为契机,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党员党性观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履行义务,按期交纳党费,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真正使党费收缴过程成为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的过程。

二、自查整改。各基层党(工)委要按照规定,认真核定党费收缴基数,并按规定比例确定其应缴党费数额,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对党费收缴工作情况,各基层党(工)委要抓紧时间认真开展自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制度还不完善的,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对台帐还没有建立的,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存在少交、拖交、漏交、截留的,要及时纠正补交。

1、支部应按月收缴党员的党费,并及时上交到党总支或党委;支部收缴党费有党员花名册、党员工资情况底册,使用了“交纳党费情况登记簿”,逐人按月记录;上交党费有上级党组织的党费专用收款收据;党费收缴情况做到一年一公布。

    2、党总支及时收缴所属党支部党费,开具党费专用收款收据,所收党费每季度上交上级党委。

3、党委建立了党费帐目,有党费管理制度;按照会计制度对党费收支和帐务进行管理;有党员花名册、党员工资情况底册;党委至少每半年上交一次党费,有党费交款相关票据;党委每年对所属支部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

三、全面检查县委组织部从4月下旬开始,分组对各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采取逐乡镇、部门检查的办法,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4个农村党支部,部门及企事业党委逐支部检查。主要查看各基层党组织关于党费收缴管理情况的各类凭据、查看党费收缴、上解原始凭证和党员花名册、党员工资收入情况等。各基层党(工)委都要写出书面报告,如实填写各类表格(附后),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

附件1党费表格(点击下载)

附件2关于对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中共澄城县委组织部

                                2013年4月7

 

附件2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关于对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中省驻渭单位党委: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更好地发挥党费在党的建设中的作用,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全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陕组通字〔201310)精神,市委组织部决定近期将对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级党组织是否重视党费管理工作;党费管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党费开支项目是否符合中组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党费使用和下拨是否经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执行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是否有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情况;党费存款是否单独设立专用账户情况;实行年薪制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交纳党费情况;党费工作是否及时公开等情况;党费工作的其他方面情况。

二、方法步骤

此次检查,采取各级党组织自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全面检查和市委组织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320日—329日)。各基层党组织对2011年、2012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认真进行自查,重点核查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足额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党员是否按时按标准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特别是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核定是否准确,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是否严格按比例交纳党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人员中的党员是否自觉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有无欠交、少交现象。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阶段,整改提高(330日—45日)。坚持边查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及时,或私自截留、没有足额上缴的,限期追缴;党费开支项目不符合规定,使用票据不规范、具体用途不明确等造成党费管理混乱、拖欠、漏交严重的党组织,要限期纠正;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要抓紧完善并认真落实;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补交;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交纳党费的,按自动脱党处置,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整改活动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形成书面自查材料报告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46日—412日)。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审核账目、查验票据、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阶段,重点抽查(413日—419日)。市委组织部根据各级党组织自查和全面检查情况,随机进行重点抽查,并以适当的方式对重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5月初,省委组织部将来我市对党费工作进行检查。

三、有关要求

各党(工)委自查结束后,向市委组织部上报自查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党费自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党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党费工作的意见建议等。请于426日前,将自查报告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3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