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澄城县2013年干部
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澄组通〔2013〕28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澄城县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澄城县委组织部
澄城县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根据《渭南市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全县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要求,继续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积极推行以“读书讲学”为主要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落实干部所在单位干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扩大培训范围,发挥县委党校培训主渠道作用,按计划、分批次、分层级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一遍,并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机关中层干部、大学生村官和离退休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扩大干部教育培训覆盖面,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科学发展、服务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的幸福澄城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任职培训为重点,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党的建设、党风廉政、依法行政、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同时,根据干部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紧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抓好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驾驭复杂局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三、方式方法
继续深化教育培训方式改革,坚持以适应和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为目标,以满足干部工作和个人成长需求为导向,以学员所在单位为主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采取组织调训与干部选学相结合、党校培训与单位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参观学习相结合等方式,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主要任务
2013年各类主要培训班次及主要任务附后。
五、具体要求
1、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要在认真组织选派干部参加各类调训和教育培训学习的同时,根据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好各自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对列入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班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举办培训班前,要将培训的目标、对象、内容、方式、规模、时间、地点、师资及经费等具体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3、县委党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发党的十八大精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的专题课程,并将专题课程列入各类培训班次,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4、各培训单位在实施培训时要严格按照《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明纪律,严格考核,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总结(包括干部参加培训情况、日常考勤及请销假情况、跟班学习检查情况、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单及考核结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县委组织部干教组备案。
5、对在域外培训基地培训和计划外出考察的班次,要从严掌握。外出考察要有明确的目的,各主体班次的外出考察及其它经审查同意外出考察的班次,原则上应放在市上确认的各个域外培训基地进行,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6、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干部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及渭市字[2007]27号《渭南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细则》精神,各部门举办的本行业(系统)涉及科级以上干部(或涉及从基层单位抽调干部)参加的各类培训班次,都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列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或未经组织部门和干部培训主管部门同意的各类班次,各乡(镇)、各部门可不予选调,并按照《干部教育条例》有关规定追究主办人责任,坚决杜绝各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现象。
7、学员培训费用按规定从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8、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未列入《澄城县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其他班次,可自行组织举办,开班前十天报县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