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字〔2013〕34号
中共澄城县委
关于设立中共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工作委员会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的现状,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县委研究决定:
一、在县工商局设立中共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二、中共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属县委派出机构。党工委委员由7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兼任),专职副书记1人,县委组织部分管部长、县工商联、县中小企业促进局领导兼任副书记,委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三、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中共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党的各项决策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贯彻落实;(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定期召开党工委委员会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有关重大问题;(三)指导和协调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达到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的全覆盖;(四)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企业文化;(五)加强对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六)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澄城县委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