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群组发〔2014〕2号
关于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单位派出县委督导组的通知
各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双管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各督导组:
根据省、市委精神,按照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县委决定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派出督导组。现将县委督导组的工作职责、组成人员及督导单位分组情况通知如下:
县委督导组的工作职责:一是传达省、市、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推进;二是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三是督导检查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四是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五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问题,并督促解决;六是及时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
县委督导组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市委精神和县委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督导职责;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紧紧依靠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努力把督导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和县委六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振奋精神,忠于职守,团结协作,树立良好形象,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工作任务。同时,要全程参加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积极支持督导组的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参加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经县委督导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并报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成员和督导
单位分组名单
中共澄城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督导组成员和督导单位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袁红森 县人大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曹 斌 县考核办副主任(13809135268)
成 员:郑园丽 县人大办政务科科长
贾云鹏 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室干部
督导单位(7个):安里镇、尧头镇;县委办、县妇联、县经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组
组 长:毛丰莲 县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张刘民 县远程办副主任(13991644300)
成 员:曹建玲 县人大办综合科科长
杨 涛 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干部
督导单位(7个):冯原镇、王庄镇;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农业局
第三组
组 长:廉文山 县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马小江 县委人才办副主任、组织部干部组组长(13509137009)
成 员:张 柯 县委办公室行政股干部
郭晓丽 县民政局监察室主任
督导单位(7个):城关镇、交道镇;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四组
组 长: 桂福生 县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权文娟 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干部监督组组长(13891366481)
成 员:杨云鹏 县综治办基层股股长
秦 勇 县人社局干部
督导单位(7个):寺前镇、韦庄镇;县委宣传部(外宣办)、县档案局(馆)、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
第五组
组 长:杨仲斌 县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赵向前 县纠风办副主任(15091642252)
成 员:李红刚 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孙国强 县委督查室干部
督导单位(7个):赵庄镇、庄头镇;县委组织部、县人武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第六组
组 长:苏潘荣 县工业园区原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立云 县纪委监察局审理室主任(13891353687)
成 员:李楠楠 县政协办公室干部
姚 瑞 县人社局干部
督导单位(12个):县人大机关、县法院、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工商联、县审计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体育中心、县接待办、中国电信澄城分公司
第七组
组 长:王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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