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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澄组通〔201427

中共澄城县委组织部

关于对全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

 

 

各党(工)委: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县委组织部决定近期对全县2013年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查党费收缴是否及时足额。要检查每个党员每月是否按照标准自觉、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各基层党支部党费是否每月、每季度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了公示。二查党费管理是否规范。党费收缴是否建立专帐,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及时将所收党费上缴上级党组织,有无少交、拖交、截留现象。三查各基层党支部党员花名册、工资表、党费收缴登记簿(每月收缴一次,不得按季度或年收取)、党费收据、党费专账等资料是否齐全,且装订成册。

    二、检查方法

此次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43057)。各党(工)委对2013年度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核查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党费;党员是否按时按标准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特别是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核定是否准确,有无欠交、少交现象。各党(工)委都要写出书面报告,如实填写自查统计表(见附件2),于57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二组。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58-5月14)。县委组织部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组对各党(工)委及所有下属党组织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查看各基层党组织关于党费收缴管理情况的各类凭据、查看党费收缴、上缴原始凭证和党员花名册、党员工资收入情况等。

    三、具体要求

    1、严格核定党费计算基数和应缴数额。各党(工)委要按照规定,认真核定党费收缴基数,并按规定比例确定其应缴党费数额,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各级党组织都要如实记录党员应缴党费数额、实缴党费数额、缴纳时间等。

    2、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各党(工)委要抓紧时间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自查表,并形成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制度不够完善的,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对台账没有建立的,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存在少交、拖交、漏交、截留的,要及时纠正补交。

    3、积极配合党费检查工作。各党(工)委要为检查组提供所有下属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情况相关票据、台帐、制度、工资表、自查表、党费收缴登记簿等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结果运用

1、检查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在全县范围内及时通报检查结果,通报将具体到单位、到党员个人。

2对不足额上缴党费或不履行职责,造成党费管理混乱、拖欠、漏交严重的党组织,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年终基层党建考核中扣除一定的分值,单位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

3对不按照规定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联系人:张彬          电话:6869075

 

   附件(点击下载):1、党费检查分组名单

2、基层党组织党员交纳党费自查统计表

3、党费检查情况汇总表

4、党支部党费收缴公示表

       

                          

                                                                   2014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