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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的通知

澄组通[2015]20

 

关于设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的通知

 

各有关党(工)委,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理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落实基层党(工)委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的组织关系,深入推进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年活动的开展,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健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的通知》要求,现就设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站设置

以镇和相关党委为主在全县设立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冯原镇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王庄镇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安里镇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尧头镇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赵庄镇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庄头镇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交道镇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寺前镇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韦庄镇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城关镇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工业园区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农业园区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商务局指导站、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供销联社指导站共1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直接领导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解决非公党建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指导站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各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站长分别由各镇党委书记兼任,副站长分别由各镇党委副书记和辖区工商所所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各镇组织干事、工会、妇联和团委干部及若干名基层工商所党员干部组成。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两个园区指导站站长分别由两个园区主任兼任,副站长分别由两个园区党委书记和园区工商分局负责人兼任,工作人员由园区党务干事、群团组织干部和若干名工商分局党员干部组成。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商务局指导站站长由商务局局长兼任,副站长由商务局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城关工商所所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商务局党务干事、工会干部及城关工商所若干名党员干部组成。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供销联社指导站站长由供销联社主任兼任,副站长由供销联社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城关工商所所长兼任,工作人员由供销联社党务干事、工会干部及城关工商所若干名党员干部组成。

三、工作职责

1、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接受县非公党工委的统一领导,负责落实非公党工委工作部署要求;

2、积极向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群组织基本知识,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出资人和职工对党群组织的认识;

3、协助县非公党工委做好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摸底统计、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等工作;

4、抓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指导完善相关制度及台账资料,管理辖区内已组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

5、动员和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活动阵地,并支持开展日常工作,扩大党群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6、完成县委组织部和县非公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考核管理

党建指导站及工作人员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由县非公党工委组织,县委组织部参与,考核结果作为县委年终考核各镇、两个园区及商务局、供销联社党委非公党建工作的依据,同时作为指导站工作人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县非公党工委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每年七一前进行表彰。

 

 

 

中共澄城县委组织部     中共澄城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