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乐际在2010年度全省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
坚持和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有力保证
赵正永主持 马中平王侠等出席
2月28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召开2010年度全省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省委书记、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第一组长赵乐际出席并讲话。
赵乐际在讲话中指出,自建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以来,考核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谋发展、抓发展、促发展贯穿始终,以可操作、可衡量、可检验的具体要求践行科学发展观,在引领发展上发挥了导向作用;坚持既见物更见人,注重满足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富裕群众上发挥了推动作用;坚持把软任务转化成硬指标,强化时间、标准、质量、责任四个观念,在改进作风上发挥了促进作用;坚持标准面前人人平等,靠指标评价、用事实说话,在衡量实绩上发挥了标尺作用。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了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巩固了全省奋发进取、团结干事的良好局面。
赵乐际指出,实施考核工作四年来,我们在探索中前行、在实践中完善,深化了对陕西科学发展的认识,丰富了建设西部强省工作路径,也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一是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考核工作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相一致,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统一,与建设西部强省实践相协调,形成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必须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完善,逐步改进方式,适时更新指标,健全目标制定、评价标准、结果运用、工作运行等机制。三是必须客观公正维护制度权威,遵守规则不变通、严格标准不降低,实事求是反映成绩,客观中肯指出问题。四是必须坚持考事评人用人结合,使德才兼备、埋头苦干、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真正把工作压力转化为前进动力。五是必须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发扬民主、公开透明,把评判权更多地交给群众,把话语权更多地留给基层,更好地汇集民智、反映民意。
赵乐际强调,实践充分证明,目标责任考核是一项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省情实际、各方普遍认可的好制度,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坚持。“十二五”要围绕主题、完善考核体系,把科学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富民强省作为重要目标,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消费需求、培育市场主体等方面考核,完善群众增收、全民创业、提升幸福指数等指标设置,促进各级在做大社会财富“蛋糕”的同时切实分好“蛋糕”。要紧扣主线、突出考核重点,把构建陕西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作为重中之重,调整指标比重,细化分解任务,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贯穿考核工作全过程。要服务群众、强化考核措施,结合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突出改善民生,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检查力度,使群众得到新的更多实惠。要创新社会管理、丰富考核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社会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推动落实、增强考核实效,加强工作考核与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廉政考核的内在联系,加大整改督办力度,促进各级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敢闯善干,切实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完善考核机制 加大考核力度
为“十二五”开好局提供制度保证
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锦斌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未来五年和今年的工作任务,并明确要求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其在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中的推动作用。这就要求在今后的目标责任考核中紧扣发展的主题主线,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制度保证,特别是在新一年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改进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富民与强省并重。实现“十二五”发展蓝图,完成2011年各项任务,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紧盯经济综合实力上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台阶、生态环境保护上台阶三大目标,围绕破解“三大难题”、构建四大产业体系、实施“五大任务”和富民强省十大工程,进一步增强考核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引领各地各部门把促发展、转方式的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体现在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要突出“十二五”和2011年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把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推进农田水利和现代农业建设、启动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全力推动城镇化加速发展、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等几大任务细化要求、层层分解,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第二,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要继续加强对过程的考核,研究建立平时考核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使“结果控制”与“过程管理”相统一。探索工作预警制度,对目标任务完成滞后的单位亮“红灯”,及时通报,提出预警,促使其改进加强;建立任务督办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促使各地各部门把功夫下在平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建立试行问责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处置台账,属于考核工作范围、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要记录在案、依规扣分,使平时考核真正成为推动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手段。
第三,扩大考核工作民主,坚持民意与实绩并重。要把群众公认作为考核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既察实绩、又听民意,充分听取群众对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意见。要加大“民评官”的力度,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适度加大民意调查的分值权重;要“开门”搞考核,进一步公开考核程序,开放民意调查、社会评价等工作环节,提高考核公信力;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做到“考什么”让群众提建议,“怎么考”让群众出点子,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考核成为反映民意的“晴雨表”。
第四,强化考核导向作用,坚持“考绩”与“考人”并重。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使考核与干部使用有效对接、相互印证,做到考察实绩与考察干部有机结合。要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搞好市、县、乡党委换届,通过把换届考察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要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完善领导班子研判制度,参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基础信息档案和运行情况备案,重点制定好领导班子的发展预案。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优先使用、末位淘汰、备案登记等配套措施,使目标责任考核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点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