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创新见实效
近年来,彬县坚持把目标责任考核作为保障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的主要抓手,按照“创新激励机制、科学设置指标、及时兑现结果”和“责任目标综合考核、重大工作单项考核、重点工作跟踪考核”的思路,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以考核机制创新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不断完善考核办法。适当调整考核分值,将镇(社区)平时考核分值由原来20%权重增加到40%,个性考核指标分值增加到60%;部门重点项目考核分值增加到50%。设立争先进位奖和个人激励奖,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排名中较上年前进一个名次,在总成绩中加0.2分,并奖励1万元。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每年初,由县委主要领导带队,逐镇(社区)确定争先进位任务指标和保障措施,特别是逐项把任务指标量化分解到每一位县级包抓领导和镇(社区)、部门负责人,设置个性、共性和阶段性三大项考核指标,实行一个镇(社区)一套指标体系、一套分值设置、一套考核办法。如新民镇、北极镇等小城镇建设占到了总分值的50%和30%,香庙镇、西坡社区等新农村建设占到了总分值的50%和30%,炭店镇发展庄园经济、川道设施大棚全覆盖占到了总分值的50%。这样既有利于各镇(社区)大胆创新开展工作,又保证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2011年,太峪、炭店、龙高3个镇被评为优秀等次并分别奖励20万元。
加大平时考核力度。目标任务有很强的阶段性、季节性和时效性,注重平常考核是确保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和按期完成的有效保证。该县对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植树造林等重要工作,采取现场观摩、督促检查、跟踪测评和召开讲评会等多种方式予以落实。对列入全县重点工作的由考核办统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每季度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分析汇总后,予以表彰奖励,并以书面形式报县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2011年,县旅游办、住建局、物资总公司等单位荣获重点项目季度奖。
及时兑现考核结果。坚持把兑现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奖先评优、干部使用“三挂钩”。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镇(社区)分别奖励20万元,优秀等次的县级部门按机关财政供养人员人均奖励5000元。2011年,全县财政列支目标责任制考核兑现奖金1412万元,较上年增加274.2万元。同时,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镇(社区)和县级部门(含规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上报先进、干部推荐使用、评优树模及公务员考核中优先考虑;对被考核为一般等次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推荐干部,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或诫勉谈话,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2011年,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的推动下,彬县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06亿元,较2007年翻了两番;实现财政总收入28.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9亿元,分别是2007年的6.4倍和4.6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601元,分别是2007年的3.4倍和2.9倍。该县目标责任考核名列咸阳市第一,蝉联“四连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