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推行“四绩”考评 加强日常考核工作
为了克服目标责任综合考核“重结果、轻过程”、“平时不算账、年底算总账”的弊端,切实解决日常考核不好抓、抓不好的问题,阎良区打破综合考核年终一考定成绩、评等次的传统,创新开展了“四绩”活动,强化日常考核,提升综合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亮绩。在阎良电视台、《今日阎良》报等区内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每季度对外公布一次各考评单位的重点项目和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区考评办每月、每季度对主要市考指标完成情况及各镇街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对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区重点项目办每月对区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评绩。开展社会测评。每季度组织一次“三问三评”活动,由机关工委电话访问20名基层服务对象,对区级各部门工作绩效进行测评;由统计局电话访问50名辖区群众,对各镇街工作绩效进行测评;组织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对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工作绩效进行测评。坚持单位互评。每半年组织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在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相互评议。实行领导评价。由区级领导对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履行职责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半年评价。测评结果将予以通报,并从年度综合考核各方面评价得分20分中拿出10分,按照区级领导占3分、单位互评占2分、服务对象(群众)评价占3分、“两代表一委员”评价占2分的权重,将各次评价情况折算成得分。
三是核绩。坚持跟踪考核。由区考评办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办、区监察局,对全区重点工作和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跟踪督办,并形成专题报告,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实施专项考核。各重点项目、市考指标的区级分管包抓领导,不定期带队深入一线进行核查调研,分析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项目办对项目推进和问题解决不力的单位予以督查,促进重点项目优质高效推进;适时组织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对全区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行视察。开展综合考核。年中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对全区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是比绩。每月对市考指标、区考指标和重点项目进行对比排名,按照完成情况,对责任单位计发红黄绿牌。对于市考和区考指标完成序时进度或达到目标要求的责任单位记绿牌一次,否则记黄牌一次;连续两个月或两个季度没有完成序时进度或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记红牌一次;连续三个月或三个季度及以上没有完成序时进度或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记红牌二次。对于市考指标排在全市前二位的责任单位记绿牌一次,排在全市后二位的记黄牌一次。对于重点项目建设达到进度要求的给承办单位记绿牌一次,否则记黄牌一次;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没有达到要求的记红牌一次(协办单位减半记牌)。对于受到区委、区政府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每次分别记绿牌或红牌一次。同时,从年度综合考核日常考评得分10分中拿出5分作为起始分值,按照每个绿牌加0.1分,每个黄牌减0.1分,每个红牌减0.2分的标准,对各部门、各镇街进行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