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评制度和办法,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风向标”和“导航仪”。建立健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考核体系,目的在于客观全面评价工作、激励约束干部、促进领导班子建设,进而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协调、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们在考核制度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考核制度日趋科学。在去年目标责任考核中,各县(市、区)都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澄城县,全县上下以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扎实推进,奋力赶超,实现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四连优”,受到市领导表扬,值得充分肯定。 但是,各级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考核机制仍不够完善、不够科学,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实际操作中,仍有不少问题表现突出:一是考核内容中经济指标权重较大,和谐社会建设、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等指标权重较小,这样容易导致发展仍是以经济指标为主的“锦标赛”;二是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仍是一些干部的“兴奋点”,生态文明虽然屡被提起,但考核打分的权重仍不够“重”。“硬指标”始终“硬”着,“软指标”始终“软”着,容易助长背离科学发展要求的短期行为,也会阻碍政府职能的转变。
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进一步科学地完善考评体系。考核内容是否全面合理,主要不在于列了哪些项目,而在于各项目计分的权重。我们不能仅凭文件规定来判断考评办法是否科学合理,而应从考评结果来分析其实际作用,坚决制止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上项目、血拼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热衷于GDP和财政收入增长却忽略改善民众生活和发展社会事业的行为。要把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作为根本目标,更加突出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生态环境改善等内容。
要完善考核制度,必须摆正“显绩”和“隐绩”之间的关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由历史基础、资源地理条件、国家宏观政策、当期领导施政成果、社会成员共同努力等多种要素决定的。现在的考核结果,多是能够量化的“显绩”,比如GDP、财税、投资的增长率,以及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等等,而对于那些需要多年以后才能显现出来的“隐绩”,比如经济社会秩序的构建和调节、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内容,考核指标设计和评分办法上难以体现。有些地方虽然设计了这类考核指标,却约束乏力、形同虚设。因此,我们应当探索“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制度,着眼长远评价干部工作业绩。只要能创优创新,赢得群众满意,我们就给他加分,上不封顶。
要让考核制度真正起作用,促进科学发展,必须把考核结果和干部使用统一起来。考核是要为老百姓选拔最好的官员,这是涉及百姓的大事,是面向未来。一句话,考核是为了委任,委任是为了百姓。我们的政绩考核,是对官员过去工作的评价,更是对今后工作的要求。
老百姓关心你以前做了什么,更关心你今后将要干什么,对群众有什么好处,实现目标有什么措施。老百姓知道官员要干什么,心里就有个数,也就有个盼头;官员自己知道该干什么,心里踏实,也能全心全意为群众做工作。
完善考评体系,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结果失真。要清除那些繁琐的、令人眼花缭乱却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形式和程序;杜绝走马观花式的检查验收;让那些仅仅靠“发个文件、贴个标语、出个板报”来落实工作、靠“突击迎检”做表面文章、靠热情招待考评检查团提高分数的干部靠边站。而从本质上讲,解决上述问题,更应该探索以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民主评估、民主选择为主的机制,积极尝试民意调查、第三方机构对政府进行绩效评估的办法。
说到底,真正的政绩,不是政府自说自话,而是人民群众对政府业绩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