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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三落实” 力促“十项重点工作”见实效

近期,澄城县凝聚考核合力,“晒亮点、比贡献、拼干劲、超先进”,以强督查、重考核、严奖惩,抓实、抓细“十项重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创出实绩、打造亮点、整体提升,坚决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目标导向抓落实。突出“十项重点工作”考核重点,占到各责任单位50%的考核权重。印发了“十项重点工作”《行动方案》《考核办法》《作风建设考核办法》等,成立工作专班、按照项目化考核要求,建立任务清单,逐项梳理、细化量化、压实配合部门工作任务,对各镇(街道)、各部门有关重点考核指标、“十项重点工作”一、二季度完成及考核排名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对指标任务进展或考核排名滞后的单位及时预警督办,对欠帐较大指标任务,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明确责任,严格时限质量要求,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聚焦赶超进位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周推进、月调度、季通报、年终比”工作机制,对“十项重点工作”以及市考主要经济指标实行“网格化”管理。同时,搭建“红黑榜”晾晒、“红黄灯”预警、电视问政三大比拼赶超平台。紧盯时间节点,联合县纪委监委,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对各镇街、县级部门“十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汇报,并在县政府常务会上进行通报。同时,形成《督查送阅件》,呈送各县级领导审阅,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将提交县纪委、组织部问责问效组进行提醒谈话,倒逼指标任务落实,激发斗志、勇于超越,努力争先进位。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抓落实。围绕“十项重点工作”和市考主要经济指标任务落实,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考核奖惩措施,新修订的《考核办法》突出清单化,对承担的有关考核指标、重点工作考核排名前三或第一方阵的牵头部门和主要配合部门实行“以奖代补”,进一步加大核心指标的奖惩力度,并与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对追赶超越标兵、业绩突出三甲既实行考核加分、专项奖励,又实行年度考核直接晋级、评优制度,反之则实行“一票否优”“末位淘汰”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党员干部的激情和活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见实效、创亮点、树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