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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定和提报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澄城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

关于拟定和提报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双管单位:
    为了科学、合理确定各乡镇、各部门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拟定和提报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拟定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既突出发展增效,又体现和谐稳定;既注重数量规模上的增长,又兼顾质量效益上的优化;既要着眼当前,又要关注长远,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推动作用,确保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逐条逐项进行分解落实,又要突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生猪产业、苹果生产、全城创卫和全民创业等我县的特色产业和重点工作。特别要重视涉及民计民生和安全稳定方面的指标。日常性业务工作不列入考核指标体系。二是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解放思想,科学合理地确定目标任务。既要与县上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之间做好衔接,又要积极与省、市主管部门做好衔接,争取指标设置符合政策、符合我县实际、符合上级要求。既要比2008年度目标任务有比较科学、合理的增幅,又要制止不顾大局有意压低或抬高指标的做法。既要有基本工作任务,又要有重点工作任务。三是要注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核指标能量化的要尽量量化到底,难以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和评价评分要点等。
    二、拟定指标的依据
    1、县委、县政府2009年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县人代会、政协会通过的各项工作报告。
    2、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3、县政府办《关于下达2009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澄政办发[2009]2号)。
    4、县委办、政府办《关于2009年县级领导和部门包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澄办字[2009]6号)。
    5、县委办、政府办《关于2009年县级领导包联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澄办字[2009]7号)。
    6、其他有关文件。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沟通协商(2月28日前)。各乡(镇)年度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社会安全、全民创业目标任务指标由县级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和有关部署,经过与各乡(镇)沟通协商,提出初步意见;
    各乡镇同时根据各自实际自提一项特色或亮点工作。县级各部门目标任务指标由各部门依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经与市上相关主管部门衔接后,结合部门职能研究提出初步意见,要突出2—3项重点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含双管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指标的设置和目标任务,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政府办(法制办)、县司法局分别提出初步意见。各乡镇、各部门形成的初步意见报县考核办初审后,呈送县级分管领导审签,最后由县考核办汇总。
    2、研究审核(3月1日至3月5日)。县考核办按照县委、县政府2009年工作总体部署,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对各乡(镇)和县级部门提报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综合复核,认真分析,形成总体意见,报县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3、审定下达(3月6日至3月底)。县考核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和县级部门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研究审定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达。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拟定和提报工作,要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2009年度工作部署有关文件,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和要求,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与讨论的基础上,提出符合实际的目标任务,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上报。
    2、各部门之间和制定指标的责任部门与各乡镇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客观合理地拟定好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同时,承担市上考核任务的部门要注意与市级主管部门搞好联系、衔接,确保把市上下达我县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3、拟定和提报指标要突出主次,既要有重点工作任务,又要有基本工作任务,日常事务性工作原则上不作为指标任务报送。乡(镇)自提特色或亮点工作要突出本乡(镇)区位特点和优势,充分展现特色和亮点,要有具体量化目标、工作措施和效果要求。
    4、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待,迅速安排,抓紧时间,必须在3月31日前按照规定格式(采用WPS格式,16K纸张竖立排,并附电子版)一式3份上报县考核办。同时要附本单位确定职能编制文件复印件。
    联系电话:6869067
    电子邮箱:
cckhb2008@163.com

    附件:1、乡(镇)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制
             定责任部门。
          2、县级部门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制
             定责任部门。
          3、双管单位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制
             定责任部门。

                         
                         
                                                                           200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