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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及样表下载)

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澄考办发〔2012〕1号


 

 

澄城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确定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双管单位:

为了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现就确定2012年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各双管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我县“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加速转型两大主题,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促进民富、改善民生,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和要求转化为可考核的指标,坚持考事、评人和用人相结合,以实绩考核为重点,把目标责任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使用相结合,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考核指标的设置,既注重经济发展,又兼顾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既注重当前加快发展,又兼顾长远可持续发展,特别是重视事关全局、引领突破发展、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基础性工作指标的设置,涵盖方方面面。部门工作目标要突出重点核心工作,一般性、日常性业务工作不列入考核指标体系。

2、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目标任务的确定要体现乡(镇)、部门工作的差异性、特色性。要以2011年的工作为基础,既不脱离实际、随意拔高,又不应付考核、避实就虚、避重就轻、降低标准、减轻难度。要立足“十二五”规划和当前突破发展规划目标,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克难攻坚,开拓创新,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3、市县衔接,保持一致。对市考指标任务,要逐条逐项分解到乡(镇)和部门,确保市考指标的落实。乡(镇)要更加注重特色和亮点工作,部门要体现导向明显的重点指标,确保县上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4、指标明晰,便于考核。设定的各项考核指标要按照项目化考核的要求,尽可能设置量化指标,减少不可量化的定性指标。定性指标要提出完成任务的活动主题或载体等明确的方式、方法、时限、效果等要求。同时,有关责任部门要对提出的各项考核指标必须设立可以考核、便于计分的具体评价标准和评分要点,设置衡量定性指标成效的评价标准,减少人为因素,提高考核的可操作性。

二、确定的依据

1、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2012年度目标任务;

2、市直业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3、县委、县政府2012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人代会工作报告;

4、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它单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考核指标提报(2月底前)

各乡(镇)共性指标(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社会安全、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由县级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依据今年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和重大安排部署,与各乡(镇)沟通协商,提出初步意见,经县考核办初审,呈送县级分管领导审签后,上报县考核办汇总;个性指标由各乡(镇)结合自身特点与区位优势,自提不少于10项的特色或亮点工作,经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报县考核办(详见附件1)。

县直部门共性指标由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部门承担任务难易大小,提出初步意见,经县考核办初审,呈送县级分管领导审签后,上报县考核办汇总;个性指标由县直各部门依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和上级业务部门工作要点,自提不少于10项个性工作任务初步意见,经县考核办初审,呈送县级分管领导审签后,送县考核办汇总(详见附件2)。

双管单位共性指标由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单位实际,提出初步意见,经县考核办初审,呈送县级分管领导审签后,送县考核办汇总;个性指标由各双管单位依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和上级部门工作要点,自提不少于3项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或较大事项和不少于5项本单位重点业务工作,经县考核办初审,呈送县级分管领导审签后,送县考核办汇总(详见附件3)。

2、考核指标审核(3月1日至3月20日)

首先由县考核办审核乡(镇)、部门、单位考核指标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理、考核目标有无避重就轻、避大就小、避实就虚的现象,并提出具体修改反馈意见,再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修订完善。其次,县考核办将组织人员深入乡(镇)、部门、单位,开展面对面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对考核指标的意见或建议。再次,县考核办将会同有关责任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双管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进行综合复核,形成总体意见,分别呈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后,上报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3、指标审定下达(3月下旬)

年度考核指标经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以县委、县政府文件下达。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双管单位要对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完成时限、实施股室及责任人,落实责任领导,并按要求(详见附件4-6)于3月15日前上报县考核办。

年度考核指标下达后,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年度目标任务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指标确定工作,尤其是制定指标的责任部门要认真研究,高度负责,提报的指标必须经过党组(党委)研究讨论,符合乡(镇)、部门实际。乡(镇)、部门的个性或特色亮点目标,要自加压力,多做贡献,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体现职能特点,形成鲜明特色。

2、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特别是各承担市考任务的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市上主管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确定好2012年市对我县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避免下达指标过高的现象发生。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的协调和指导,各乡(镇)也要主动与县直有关责任部门联系沟通,共同协商确定好本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3、各乡(镇)、各部门提报的考核指标,务必于3月15日前按照规定格式(采用WPS格式、A4纸张横排,并附电子版)一式两份上报县考核办,不得迟误。同时,县考核办在初审考核指标时,需要配合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搞好初审工作。

4、各乡(镇)在报送个性任务时,要附乡(镇)2012年度工作要点,对固定资产投资 、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要提出项目数量、项目名称、完成时限等具体内容;制定下达考核指标的责任部门要按照要求(详见附件7)附带各项考核指标对应的评分要点和考核办法,同时,还要一并报送本部门、本单位2012年工作要点等材料。

5、为了科学考核,加强平时业务工作衔接,健全完善考核网络,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在主要领导亲自抓目标责任考核的基础上,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考核联络员,并按要求(详见附件8)将其联系方式于3月15日前一并上报县考核办。

6、年度指标任务提报工作已纳入平时考核,县考核办将对此次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能按时上报的乡(镇)、县级部门和双管单位在平时考核得分中扣减0.5分,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报指标的,要及时向县考核办说明具体情况。

联 系 人:张向军  丁  涛

联系电话:6869067

电子邮箱:cckhb2008@163.com

附件:

1、乡(镇)考核指标制定及考核评价责任部门

2、县级部门考核指标制定及考核评价责任部门

3、双管单位考核指标制定及考核评价责任部门

4、乡(镇)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样式)

5、县级部门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样式)

6、双管单位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样式)

7、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下达考核指标报送表(样式)

8、乡(镇)、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网络联系方式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