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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年终考核自查自考准备工作的通知

 

澄城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年终考核自查自考

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双管单位:

为了提前做好2012年度年终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细致做好自查自考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年初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澄办发〔201210号文件),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形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并按照(附表1)的要求分别据实填报。承担市考指标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还要按照澄办发〔201239号文件分解下达的任务,在自查报告中详细汇报市考指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要以正式文件逐指标说明完成情况和采取的工作措施,未完成任务的要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自查报告和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表(附表1)务必于2012113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县考核办督查股和考评股。所有统计数字截止到20121231日,对暂时不能确定的数据,可采用预计数字。

二、全面收集汇总年终考核相关资料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县上下达的考核内容及目标要求,逐指标任务建档立卷,健全完善相关工作资料、影像资料,以接受年终考核检查。特别是承担市考指标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市上下达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要落实专人负责,进行专项立卷,专项举证,做到资料完备,举证有力,为迎接市上年终考核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按时上报2012年度各级各类获奖或通报情况

2012年度某项或单项工作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含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含省厅局)表彰奖励及承办中、省、市工作现场会的乡()或部门要按照(附表2)的要求如实填写上报。受奖主体必须是县委、县政府或乡()、县级部门,所属单位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或个人受到表彰的不列入统计范围;上报受奖及承办各级工作现场会情况必须附各级命名表彰奖励和承办各类现场会的正式文件(会议通知)原件及复印件;统计报表务必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21215日前上报县考核办综合股,以备县上年终考核时使用。

同时,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还要对一年来受到各级新闻媒体、中省市县通报批评的乡()、部门进行认真统计汇总,并按照(附表3)的要求如实填写,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21215日前上报县考核办综合股。

四、几点要求

1、自查自考是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环节。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照要求,逐项自查,在规定时限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和完成情况报表以及各级各类受表彰奖励(通报批评)统计表,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工作资料是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证明和反映,也是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单位在收集工作资料过程中,既要做到详细全面、分类清楚,又要注意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3、各单位要结合自查自考工作,认真对本单位所承担的市、县年度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查摆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奋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承担市考指标任务的部门还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了解我县单项工作在全市的排名情况,及时查漏补缺,搞好本职工作,力争在市对县的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

 综合股:姚民民   

 督查股:张向军  刘怀飞

 考评股:王金博 

 联系电话:6869067

 

附件:1、乡()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表

    县直部门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表

    双管单位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表

  22012年度各级各类受表彰奖励情况统计表

  32012年度受通报批评单位统计表

 

 

                              201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