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澄城县党建网!今天是
 
 
  1. 首页
  2. 专题活动
  3. 红色澄城
  4. 红色印记
  5. 正文
杨子蔚

杨子蔚,1911年1月出生于陕西省安定县(今子长县)杨家河村一个有几十口人的农民大家庭。父亲杨树荣,叔父杨树华、杨树富兄弟三人思想开明、忠厚正直、吃苦耐劳,在村中很有威信,为了使后辈成材,先后送他们的儿子杨子珍(后改杨建林)、杨子蔚、杨子秀外出读书,三兄弟在学校都接受了革命思想,逐步走上革命的道路。三人回村以后,积极开展革命活动,得到老人及全家支持,不久,杨家河村就闹红了天,杨家河村也成了红色堡垒村。

1926年,经吴士俊介绍,杨子蔚同志在湫浴沟小学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4月在安定县立第一高小上学时,又经教员贺延年介绍入党。跟随谢子长同志宣传革命,发展建立农民协会,游行示威反对丧权辱国“二十一条”和纪念李大钊同志遇害等革命活动,因在学校闹学潮以共产党嫌疑分子被开除。

回村以后,他和从延安四中、绥德师范回村的共产党员杨子珍、杨凤岐带回了革命火种,1928年首先在杨家河建立了党支部,杨子蔚任书记,该支部也是安定县东区第一个农村支部。

当年安定县共产党员焦维炽同志不幸被捕,因证据不足,党组织筹集经费贿赂敌人进行营救,村支部党员在生活很困难的情况下捐集6块大洋,焦出狱后没有回家又投身革命,1930年8月在蒲城搞兵变被敌人惨杀,村支部党员对敌更加仇恨,更坚定了革命信念和决心。

1929年,为发展组织,村支部以举办青年识字班之名,以《向导》、《中国青年》等为教材,宣传共产主义、培养积极分子,在村中发展党员杨子秀、杨凤祥、杨其善、杨贵堂、杨树声、杨立基、杨培基等十二人,点燃了革命火种。

1930年,组织决定杨子蔚同志到西区唐家川任支部书记(公开身份是小学教员),发展党员李三娃、唐跟顺等。暑假前夕和同学诸文翰(共产党员)联合倡议召开全县小学教师联席会,要求废除旧教育、扫除文盲,改善教员生活待遇等,被当局禁止,并不许他们继续任教,回村后他们又发展党员杨凤勤、杨雨亭、杨育本、史记全、石子珍、王保民、吴学厚等20余人。

1931年,村支部关系由安定旧城转到瓦窑堡市,和支部来往的人员有:张国仁、营尔雄、李邦耀、董光源、孙绍山(后叛变)等,根据上级指示村支部决定由杨凤岐同志负责武装斗争、组建游击队,这也是安定东区第一支游击队。杨子蔚同志又通过妻子任有名(当时也是共产党员)在清涧县城警备队当队长的表哥任鸿恩买到长枪二支,藏在洋芋粉条中,由她骑驴带出城,杨子蔚同志亲自把枪交给游击队,从此这支游击队有了武器,经过几年斗争发展到五十多人,被上级调往宜川一带开拓新区。

1932年游击队九支队队长高朗亭和杨子蔚同志在玉家圪崂村取得联系,从此杨家河村支部全力参加和协助九支队的活动,一次游击队逮捕了清涧城里土豪地主白明阳,秘密关押两个多月,支部通过群众关系,告知其家人拿出钱财才能放人。他家拿出的钱财,一部分解决游击队困难,还有三百块银元,由杨子蔚同志送交陕北特委。村支部和游击队亲如鱼水,为游击队站岗放哨、传递情报、护送往来人员、转运物资、配合游击队打土豪、参加消灭敌人的战斗等,杨子蔚家也成革命的联络站。

由于叛徒出卖,1933年2月一天(农历大年初一)敌人包围杨家河村,当时住在杨凤岐家中的游击队长高朗亭同志安全转移,杨凤岐同志被捕,其父也遭严刑、卧床不起、家中也被洗劫一空,杨子蔚、杨子秀等党员帮助解决急需生活用品,党组织进行营救时为了凑钱贿赂敌人,杨子蔚同志在父亲支持下卖了自家一块地,捐献出五十块银元,全村党员群众在其带动之下齐心捐款,募集三百多块银元,杨凤岐同志于1934年春被营救出狱。

1934年7月,杨家河村党组织由秘密到公开、由远到近,像滚雪球一样由小到大,很快以星火燎原之势扩大发展到安定县东一区、二区、三区以及邻近的清涧县折家坪、延川县永坪镇等周边地区。在这些地区建立农民协会、赤卫队、妇女会、少先队、儿童团等群众组织,打土豪、斗地主、分田地,使百分之八十以上没有土地的贫农有了土地,群众革命热情高涨,掀起了参加红军游击队的热潮。很快这些地区党团支部由几个发展到十多个,发展党员任自新、李维新、焦维基、呼唤章、李夏农、景生瑞、高明榜、赵开有、杨宗智等三十多位党员。自此党员由四十多人增加到百余人。杨家河村党支部为壮大革命组织作出了贡献。

在革命形势大发展时,安定东区反动民团气焰十分嚣张,根据分析团丁大多出身贫苦,村支部通过他们的亲属好友对其进行劝说,使他们知道革命必胜,当团丁没有出路。采取打击首恶、争取教育一般团丁、里外结合的办法。一天,民团从县城出发企图进行围剿活动,中途团丁打死团总黄天赐及其次子。团丁全部反正,后被贺晋年领导的红一团收编,收缴长短枪六十多支和一部分弹药,策反取得完全胜利,进一步巩固了陕北根据地。

根据形势发展,1934年9月以杨家河村、杨家元则、魏家岔托石沟支部和党员为基础,在武家沟组建了安定东区党的区委会,杨和亭同志任区委书记,杨子蔚同志任组织部长,魏思温同志任宣传部长。

谢子长同志负伤后,坚持工作,1934年10月在桑塔村召开了安定县赤卫队检阅大会,杨子蔚同志参加大会时,张宗孝找到他说,谢子长托付给烈士焦维炽、杨其俊的亲属各五十元,以示慰问,二位烈士父亲从杨子蔚手中接过钱后很感动,再三感谢谢子长没有忘记他们的儿子为革命而牺牲。

1935年元月,杨子蔚同志担任子长县和陕甘晋工委巡视员,不久担任了瓦窑堡市委组织部长。1935年11月初,中央红军进驻瓦窑堡、市委组织赤卫队员及群众夹道欢迎,还立即动员组织群众为部队做衣服、做鞋,解决了部队过冬问题。很快中央在瓦窑堡召开了刘志丹等同志的平反会,会议由王首道同志主持,周恩来副主席讲了话,瓦窑堡市委崔田夫、杨子蔚、郝玉堂参加了会议,陕北红军在中央领导下,纠正了错误,进一步发展壮大。随后开展扩大红军工作,瓦窑堡市超额完成了任务。杨子蔚同志负责组织筹建了县参议会,1937年10月3日,安定县第一届参议会召开,杨子蔚同志被选为县参议会议长。

为了保护和培养烈士后代,瓦窑堡市委接中央指示,送谢子长儿子谢绍明到延安,当时谢子长家已有9人为革命牺牲,为了顺利完成任务,防止家人阻拦,杨子蔚同志找到谢子长外甥薛兰岗,将谢绍明从家中带出,立即派专人护送到延安。

1938年瓦窑堡城内一条街上既有共产党县政府又有国民党县政府,国民党以一切为了抗日统一战线,要求共产党县政府搬出县城并抓走县长薛兰斌同志,杨子蔚同志拍案而起,表示“我们只听共产党指示”,坚决抵制国民党的无理要求,又到国民党县政府抗议交涉,救回了薛兰斌同志,巩固了抗日革命根据地。

1939年杨子蔚在中央党校学习结束,先后到富县和延川县任组织部长,期间忙于工作,父亲病重、去世都没回家,为此他内疚一生。

1943年10月调任吴堡县委书记。吴堡县委驻地宋家川是东渡黄河连接晋西北的重要渡口,吴堡县委也是中央首长及有关人员过往两地的接待站。1947年3月国民党进攻延安,中央实施战略大转移,吴堡县委接到负责中央机关安全转移东渡黄河的重要任务,县委同志在杨子蔚同志带领下,精心组织全力以赴,不分昼夜将中央机关、医院、学校等及时安全送过黄河,当时在此过黄河的中央首长有林伯渠、董必武、吴玉章、徐向前、叶剑英、罗瑞卿、蔡畅、安子文、李克农、杨子华等,最后是刘少奇、朱德带着毛岸英过了黄河。在这期间县委为支援前线,还千方百计为部队筹集军粮,组织动员青年积极参军,吴堡县委在中央机关战略大转移中的出色工作,得到了周恩来副主席的表彰奖励。

根据工作需要,1948年初,杨子蔚同志担任了澄城县委书记兼任县大队政委,他以身作则,团结带领县委一班人,为配合野战军专门成立支前委员会,全县掀起支前热潮,设立了多个支前站、接待站,为部队抢修道路,救护伤员,保证部队需要的粮食、草料,县大队也全力配合野战军行动,为澄合、荔北、永丰三大战役的胜利做出了贡献。

最使他难忘的是,一次接到命令,连夜冒雨前往野战军总部汇报工作,天亮到达时,看到彭总等首长边吃馒头咸菜、喝着小米稀饭,指挥战斗的情景,首长紧张而又艰苦的生活使他不安,再次去时,特意买了两只鸡,彭总听完他的汇报,了解有关情况,肯定了县委工作,又布置了一些任务以后,立即指示,将他带去的鸡送往野战军医院,彭总廉洁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永远留在他的记忆中。

县委在全力搞好支前工作的同时,还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五反(反匪、反特、反恶霸、反贪污、反不公)和双减(减租、减息)运动,在全县干部中进行了整风,和建立健全各级基层党和政府机构的工作,全县革命形势发展越来越好。

随着三大战役的胜利、全县各级人民政权的巩固建立,杨子蔚同志和全县人民以翻身做主胜利的喜悦心情,迎来了澄城县的彻底解放。

1950年元月,西北局将杨子蔚同志调往商洛地区担任地委常委、组织部长。解放初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安定人民生活,地委组织进行了大规模剿匪工作,取得了完全胜利。抗美援朝开始,又全力动员青年参军,支援前线,同时深入基层各县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基层党和政府组织机构,进行土地改革。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党员、进行党员培训和整党工作,为地区组织建设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1953年初杨子蔚到西北党校学习,文化及政策水平都得到提高。

1954年底西北党校学习结束,西北局将他派往青海省工作,担任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书记(厅长由民主人士担任)。建立健全了全省司法机构,进行普法宣传并开展律师、公正及监狱正规管理工作,为青海省司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1957年反右运动时杨子蔚同志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司法厅没有“右派”,后在他去北京开会期间,在其他人组织动员下勉强打了一名“右派”,他又多次提出应该摘帽。1959年2月杨子蔚同志开始主持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在批判所谓“彭德怀右倾机会主义”时,又有领导要把省法院提意见的干部定为“右倾”,杨子蔚同志又本着对组织负责、爱护同志原则坚决反对,使该同志得到了保护。为此许多人庆幸遇到一位正直的领导。

1958年青海省发生反革命叛乱,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出现了扩大化的问题,打击了一些被胁从的群众。1959年6月,最高法院高克林副院长来青海检查工作时,指出了错误,提出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当时没有引起省主管领导的重视,没有向干部传达高克林同志意见,7月杨子蔚同志决定将高克林讲话印发给参加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人员,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要冒一定风险的,但他义无反顾。

1960年春季,正是三年自然灾害期间,青海省尖扎县康扬地区发生饥荒,青海省委派他带工作组前往调查,经过深入群众、干部座谈、个别访问,又详细调查粮食产量、征购量等,发现群众缺粮问题十分严重。因饥饿,村里的树皮几乎被剥光,群众中出现浮肿、死亡现象,县领导对此熟视无睹,既不上报,也不设法解决,置群众生活不顾(后县委书记被罢免,县长受党纪处分),面对惨景,他伤心气愤,立即将实际情况写成调查报告,向州委和省委汇报,调查结束返回途中,看到路边几个瘦弱儿童咀嚼什么,当即下车查看,原来孩子们正在吃草根,他特意要了几根,当晚便向省长袁任远同志汇报,并让省长看了草根,建议省领导尽快采取得力措施,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在浮夸风盛行之时,他就“逆风而行”,为民请命,体现了一位共产党员一心为民、无私无畏的精神。

同时为了解决省法院同志尤其是在食堂就餐单身干部的生活困难,他在搞好工作之余,组织职工办农场,利用家属院空地种菜、养猪,白天工作,晚上浇地,春播秋收,他都亲自参加,使全法院同志安然度过生活困难时期。

六十年代初,为了全面复查大跃进,反右倾运动和平息反革命武装叛乱中的犯罪案件,他深入各地各级基层法院检察督促,解决问题,为加快速度千方百计增加人员,增加经费,对于一些明显错案,他主张简化手续,先放人再补办法律手续。

当时最大阻力是执行法律政策方面,由于反“右”倾负面影响、干部中普遍存在宁“左”勿“右”,因而对罪与非罪,该判不该判的界限往往纠缠不清,为此他亲自选择一些案件做示范。他在调研中发现某监狱关押一河南籍青年,经查此人在1956年合作化运动中,因合作社的耕牛闯进他家菜园吃菜,他在赶牛时用镰刀将牛砍伤,因而被该省法院以“破坏合作化运动”罪名判为“死缓”,杨子蔚同志了解到当时此人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依照中央政策及法律,将此人立即无罪释放。

通过他亲自选择的几个案例,使参与复查工作的同志统一认识,克服“左”的阻力,全面彻底复查三年各类刑事案件总数的97.2%,使其中应该纠正的案件全部及时得到纠正,繁重的工作,从快的速度,至今当时参与此项工作的干部难以忘记,也被记载在青海省法院历史中。杨子蔚同志视法重于泰山,坚决反对严刑逼供,坚决要求以事实为依据,宁可慢,决不能草率判案。

1962年4月,青海省劳改局召开科级以上干部整风会议,杨子蔚同志以省政法领导小组副组长身份参加会议,期间针对一些同志在发言中出现的过激言行,他两次坦然插言,要求大家吸取经验教训,过去的错误不能再犯,应该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为此被扣上压制民主,包庇反革命分子帽子(注:反革命分子指劳改局长张贵德是习仲勋老部下,因系“反党集团”成员入狱18年,后彻底平反)。有人借机又翻出几宗案子谓以“徇私枉法”,开始对他进行批判斗争,省法院部分同志对此提出不同看法,进而升级为“杨子蔚为首的省法院反党集团”,经过长时间批判斗争,1964年他蒙受冤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此期间,虽然压力重重,面对“不老实认罪,罪加一等”的情况,他据理力争,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精神,对自己工作中的错误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绝不无端给自己上纲上线,绝不承认无中生有的事,更不会上推下卸,把责任推给上级和下级。坚持不能黑白颠倒,更不能因为自己累及无辜的同志,任何时候都要无愧于人。当时他也做了回家务农的准备,同时他也坚守自己的信念不动摇,坚信党组织会实事求是解决问题。随后,被安排到省政府视察室任视察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杨子蔚同志及涉及的同志都得到彻底平反。

“文化大革命”中,又有人因他和彭德怀、高岗、习仲勋等工作往来较多,诬陷他是“彭、高、习分子”,也有人无中生有说他曾被捕叛变等,为此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抽调专人调查他的历史及各方面情况,调查对象中有被打倒的“走资派”,有被结合的“当权派”,还有靠边站的同志,他们都异口同声称赞杨子蔚同志无论在何时何地,无论担任任何职务,环境如何艰苦,都勤勤恳恳,坚定不移,千方百计完成党交给的每个任务,是个好党员,好干部。

“文化大革命”中,找他调查情况的也很多,对每个来的调查人员,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只能讲实际情况,要按你们定好的调子讲,就不要找我。”他如实出具证明,从来不对任何人上纲戴帽子,表现出了对组织对同志负责的精神。

“文革”期间,政法工作被军管,杨子蔚同志被结合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革命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全面工作,副组长为军代表。在讨论工作中,军代表认为“历次运动中判决的案件不能翻案,”杨子蔚同志坚持无论任何时间任何错案,有错必纠。期间因为“文革”中发生的错综复杂的情况,有人提议将青海省监狱长枪毙,他当即指出此人是执行上级指示,如有错、错在上面,枪毙其人是荒唐之事。正因为这些不合时宜的做法,“结合”不足三个月就被闲置起来。他对此无怨无悔,认为不让干工作是无奈之事,干就要对党对人民负责,坚持原则, 实事求是,任何时间任何情况决不能违背良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杨子蔚同志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1979年2月,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成立,青海省委书记谭启龙同志任组长,杨子蔚同志被任命为第一副组长,主持工作。上任之后立即深入基层,排除“左”的干扰,研究处理了一些在全省具有影响的错案。不久为了进一步加快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政策,根据省委决定,他顶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又兼任了青海省落实政策办公室主任的重担,在省委支持下,他深刻领会中央政策,不分昼夜、废寝忘食、争分夺秒工作,白天办公室接待来访者,晚上回到家,饭顾不上吃,又热情接待倾听找上家门的申诉者的心声,青海省历次运动大量冤错案件很快全部平反昭雪。不仅使他们政治生命复苏,还亲自解决工作、生活、户口甚至于骨灰重新安置等问题,把党的温暖送到了被平反同志心里。青海省落实政策工作得到了中央胡耀邦同志的肯定。

多年以后,他回忆此事,感慨万千,一是能够亲自参与此项工作荣幸。二是看到那么多同志重新获得政治生命高兴。三是当时心情愉快,工作劲头少有。同时也坦言,当时只所以抓紧时间尽快落实这个政策,首先感到政策的英明、顺民心、得民意。另外心里还有一个“怕”字,只怕上边政策有变。在我党的历史上政策一夜有变的也有发生,六十年代平反右派政策就是一例。

1978年3月杨子蔚同志作为特邀委员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议,1983年连续担任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他满腔热情,认真负责议政建言。首先以深厚感情提议中央成立专门机构系统编写毛主席、周总理等老一辈革命家传记,此提案成为当届会议一号提案。经过调查研究,怀着对老区人民的深情厚谊,又和其他委员联名提议加快西安——延安铁路建设,支持革命老区经济发展。还多次呼吁国家支持青海省经济发展,减轻学生负担,进行教育改革等。

1980年4月被选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任党组书记。

1981年12月担任青海省政府顾问。

1983年4月担任中共青海省顾问委员会常委。

1985年7月根据中央精神离职休养。

1997年3月25日在西安病逝,终年八十六岁。